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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简称。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参加本科录取的考生还须根据拟报考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本科录取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的3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的通知》要求折算后的成绩)构成。高职(专科)录取采用“统考+合格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所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成绩需达到合格。不参加本科录取只参加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可以不报考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单考单招是北京市试行的主要面向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组织的考试招生,考生主要参加专科(高职)层次录取。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自行设定并组织测试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