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三大类。
一是个人曾经犯过错误。如曾经违法犯罪,收到过纪律处分,以及其他一些违规行为,都是不允许从事教师工作的。
二是家庭有违规因素。如部分地区要求父母为老赖的,子女不得招录为在编人员。
三是个人条件不符。如学历学位不符合招考要求,或者原在编人员未过服务期就参加考试的,均不合格。
教师考核不合格原因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