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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漳州市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漳人社〔2019〕109号)、《关于征集漳州市青年见习单位"的通知》(诏人社〔2022〕42号)及《关于认定诏安县2023年第二批青年见习单位"的通知》(诏人社〔2023〕32号)等文件精神,帮助我县青年实现高质量就业,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2.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3.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符合政审标准;
4.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分数(仅限报考诏安县岗位);
5.具备招募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的16-24岁失业青年;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人员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招募见习岗位
见附件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大楼1楼;
2.报名咨询:
(三)报名资料:1.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2.《诏安县青年见习申请表》(见附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3.社保(养老、工伤、失业)查询页面截图(闽政通app,需实名认证方可查询);4.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5.个人征信报告1份;6.2024年4月漳州市诏安县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及考试成绩等与报名条件相关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不低于3个月。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发放,待遇按诏安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给予补贴(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见习人员食宿自理。
五、录用方式
1、从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合格线以上(仅限报考诏安县岗位)且未录用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从高分到低分录用。若出现并列分数,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谈,择优录取。
2、经政审合格,确定录用人选签订见习协议。
六、其他
见习人员管理按照《漳州市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漳州市青年见习协议书》及本单位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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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青年见习申请表
诏安县招募见习岗位
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