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次广东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招聘森林管护人员4人公告

2024-11-07 1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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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2024年第2次公开招聘森林管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管护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岗位为编外森林管护人员,招聘人数共4名。

(二)岗位职责:具体职责为巡山护林、森林防火宣传、管理野外火源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注:11月16日至17日为周末,不办公)。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二楼人事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97号),电话:020-82619212。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2024年第2次公开招聘森林管护人员报名表》(附件);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证明(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证件(如有);

(5)详细的个人简历;

(6)本人小一寸彩色近期照片3张;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四、资格审查

(一)报名当天现场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环节发现报名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管理中心均可取消其资格。因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成立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考察面试者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本次面试期间全程封闭管理,面试人员须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迟到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六、体检

(一)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进入体检的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人事部组织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9.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的;

10.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情形。

八、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水山森林公园便民旅游服务网、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公众号以及场部公示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单位按规定向其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劳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录用的;

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5.递补人选应当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招聘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入职、薪酬待遇

(一)新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入职资格。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二)新入职人员的薪酬待遇。新入职人员的薪酬待遇按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二、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2024年第2次公开招聘森林管护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