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福州罗源县公开招聘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公告

2024-07-03 0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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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及《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劳〔2021〕14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县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正常开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5名,劳动关系协调员2名。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罗源县户籍,年满40周岁以下(二次安置人员除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除外);

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未在企业单位参保缴费为准)的高校毕业生;

4.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制作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随军家属。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聘用期限

1.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3.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满不予续聘。

4.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三年一签。人事关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

四、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 7月1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2.报名地点: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四楼(罗源县司前街20号),联系电话:26832803,联系人:吴女士。

3.报名材料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附后请自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未办理人员可前往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现场核查后退还。

4.资格审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聘方式

1.经审核后,县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数量及报名人员情况,负责组织对报名本县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等考务工作。

2.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由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3.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两项考试中,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人员的录取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层次优先录取。若学历层次也相同,则加试择优录取。

六、工作职责

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监察及社会保障工作等各项工作。劳动关系协理员负责劳动保障法规宣传、劳动用工管理合规指引等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七、聘用公示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