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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连云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城乡社会管理岗位,负责协助开展群团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连云港市户籍的公民(或常住连云港);
(2)法定劳动年龄内,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艺术类)优先录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不适合从事聘用岗位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1. 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
(2)如实填写的《连云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3)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
(4)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5)就业困难人员有效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能证明自己工作经历、荣誉、专业水平的其他有效材料。
2. 网络报名。2024年7月12日9:00--2024年7月26日16: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邮件不予接收),应聘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或者电子照片、电子扫描件的形式打包,按姓名+市民促会招聘"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lygsmchzp@163.com。
3.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或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确定录用人员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协商、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六、录用及待遇
1. 录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按规定为其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 工资待遇。录用后人员工资不低于连云港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工作绩效给予适当补贴。
七、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连云港市民宗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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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