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保定涞水县内公开选调教师28名公告

2024-08-04 13:56:37
事业摆渡人
事业摆渡人认证

事业摆渡人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为了打造涞水县第五中学优质教育集团,创新发展培育路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学科教师到涞水县第五中学任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计划选调28人。

岗位语文数学英语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体育
名额55522333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以下选调资格条件的我县农村中小学(不含河北祖冲之中学、涞水小学、涞水县第二小学、涞水县第二中学、涞水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及2019、2020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勤奋敬业,为人师表,绩效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本科以上学历,能胜任初中教学工作,有中学教师资格证或选调后一年内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者。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3年被县教体局等部门约谈、通报批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3年申请工作调动,已安排到新工作单位后又放弃调动的;

4.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且现场审验还未修复信用记录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5.近3年被评定为师德不合格的,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特岗教师未满三年服务期、人事代理未满九年协议期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其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等其他情形。

(四)选调名额限制

为确保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对各乡镇中学、小学选调教师人数作如下规定:

①各农村中学每校选调人数不超3人;

②各学区选调小学教师总数不超过5人。

三、报名办法

(一)信息发布

于2024年8月2日-8月4日在涞水教育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接收。

②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涞水县第五中学。

③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从涞水教育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持报名表纸质版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即报名成功。

四、选调办法

(一)选调方式:说课(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前有10分钟备课时间)。

(二)说课内容

说课范围指定现行人教版七年级上册教材,报名者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和说课内容,分学科组成5人说课评委小组,评委小组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五个分数之和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即为该人说课成绩。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8:00开始,报名人员7:30前报到。

地点:涞水县第五中学。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1.如果经说课选拔入围的教师人数未超过该中学、学区选调人数限制规定,按照单科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取单科选调人数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出现单科录取人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排名次序:如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为先;如学历相同,以教龄长者为先;如教龄相同,以年龄较大者为先;如年龄仍相同,则增加选调名额,并列进入。

2.如果经说课选拔入围的教师人数超过该中学、学区选调人数限制规定,按单科说课名次确定拟选调人员,如果出现学科与学科间名次并列且超过该中学、学区选调控制人数规定,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的学科顺序依次确定最终选调人员,该校、学区超出限制人数的入围对象不作为本次选调人员。

3.拟选调人员名单确定后提交涞水县教体局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考场外对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如出现选调人员在录用时放弃选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涞水县任何形式的教师选调,放弃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工作纪律

(一)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选调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用资格,本年度师德考评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涞水县各种形式的选调;

(二)确定为选调对象的,需继续在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至调离为止,不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三)被选调人员须服从县教体局新学年的工作调配,已安排到新工作岗位又放弃的,计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不得进行工作调动。

(四)被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如工作表现不好、不能胜任工作或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则调出录用学校,重新分配到原任职学校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结果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

(二)被确定为选调对象的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选调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选调资格,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如被确定为选调对象,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发现并查实的,一律退回原单位,不再递补人员。

(三)本方案由涞水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0312-4524726(县教体局人事股)

(五)监督电话:

0312-4529314(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2024年涞水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