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内蒙古为了简化二建增项注册管理,2023年取消了二建增项注册公示环节,就是说2023年内蒙古二建增项注册不再需要公示了,依法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具体要求是自2023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增项注册,二级建筑师初始注册及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等8个审批事项的“公示”环节,不再公示审核意见,依法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