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单一共分为五联。
第一联产生单位填写完后,加盖公章,交由运输单位签字核实,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由接收单位,最终接收单位核实验收后,填写相应的栏目,并加盖公章后,返还产生单位存档。
第一联副联产生单位填写完后,加盖公章,交由运输单位签字核实后,自留存档。
第二联在产生单位填写完加盖公章、运输单位签字核实后,交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第二联副联操作如同第一联,由产生单位交由移出地环保部门存档。
第三联操作如同第一联,由运输单位存档。
第四联操作如同第一联,由接收单位存档。
第五联操作如同第一联,由接收地环保部门存档。
1、转移联单的填写需一车一单,一类一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环办土壤函[2017]1986号))通过以后,可以一产废单位一车多类一单)。
2、山西省内,煤焦油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程序,其他危险废物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和纸质联单并行。
3、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需要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填写纸质联单信息。
4、电子联单也需要打印,与跨省转移填写的纸质联单一起整理,建档备查。
5、网上申报正常,无漏报,实际转移总量须与网上申报转移总量一致。
6、企业需将近五年内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齐全,数据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