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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阶考和综合考;专业阶段考试有6科,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1科,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分卷一、试卷二。2023年8月25日-8月27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其中: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四个科目将在部分考区实施两场考试);2023年8月26日举行综合阶段考试。考试统一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考试委员会根据每年的考试大纲统一组织编写,通常在每年4月发售,考生在报名时可以直接通过当地财政部门订购。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第六条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专业阶段:审计2.5小时、财务成本管理2.5小时、经济法2小时、会计3小时、公司战略与成本管理2小时、税法2小时。
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3.5小时、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3.5小时。
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成绩单上1-9数字说明:“-1”即未报;“-2”即未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6”为以上一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9”标志的为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