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说明方法有七种:
1、数字说明法:也叫列数字。有时为了便于从数量上说明事物的特征,往往用一些数字来准确地、科学地加以说明。
2、比较说明法:也叫做比较。为了说明某些抽象的或比较陌生的事物,用具体的或比较熟悉的事物进行比较,往往能增强说明事物的效果。”
3、定义说明法:也叫下定义。有时为了突出事物的主要内容和主要问题,往往用简明扼要的话给事物下定义,使读者对被说明对象有个明确的概念。
4、比喻说明法:也叫打比方。用熟知的事物做比喻,可使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形象,有助于了解被说明事物的特征。
5、举例说明法:也叫举例子。就是用列举事实的方法,把比较复杂的事物或抽象的事理说得具体明晰、通俗易懂。
6、分类说明法:也叫分类别。要说明事物的特征,往往从单方面不易说清楚,可以根据形状、性质、成因、功用等属性的异同,把事物分成若干类,然后依照类别逐一加以说明。运用分类说明法,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事物和事理的不同方面分别加以说明。
7、引用说明法:也叫引资料。引用一些文献资料、诗词、俗语,可使说明更具说服力。
常见说明方法有
1、举例子,就是举出实例说明事物,为了说明某一事理,举出相应的例子使读者加以理解
2、打比方
即我们常用的比喻的修辞方法。在说明文中不叫比喻,而叫作“打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