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私人门诊的医保申请现在已经比较紧张 条件首先 是硬件要达到普通门诊的要求 软件要至少一名医师 一名护士 注册 还要有医保要求的硬件 即电脑等
私人诊所,只要你是经卫生主管部们批准开办的,又愿意为医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愿意接受医保局的监管,就可以向医保局申请成为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经医保审核认可并签定服务协议后,就具有为参保患者提供刷医保卡的业务许可了
申请手续:
1.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2.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3.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4.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