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取得收入的依据,可将财政收入分为政府公共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收入。
(二)按取得收入的稳定程度,可将财政收入分为经常性收入和临时性收入。
(三)按收入的管理权限,可将财政收入分为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
(四)按经济成分,可将财政收入分为来自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各种非国有制经济的收入。
(五)按经济部门,可将财政收入划分为来自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服务业的收入。
(六)除上述分类形式外,财政收入还可根据其他标准,分为国内收入与国外收入,直接收入与派生收入以及强制性收入与非强制性收入等。
(一)按取得收入的依据,可将财政收入分为政府公共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收入。
r(二)按取得收入的稳定程度,可将财政收入分为经常性收入和临时性收入。
r(三)按收入的管理权限,可将财政收入分为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
r(四)按经济成分,可将财政收入分为来自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各种非国有制经济的收入。
r(五)按经济部门,可将财政收入划分为来自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服务业的收入。
r(六)除上述分类形式外,财政收入还可根据其他标准,分为国内收入与国外收入,直接收入与派生收入以及强制性收入与非强制性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