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领取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领取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
(三)领到证书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四)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委托人请写好委托书,受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1.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取教师资格证的时候需要的证件根据不同情况分为:
1、本人领取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2、需要申请代领的,代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是:
1、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
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该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
4、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该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
领取教师资格证需要带以下证件:
1. 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2. 原报名表或报名凭证;
3. 本人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4. 海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证书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认证报告等认证材料和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具有海外学历);
5. 原人事档案(原件);(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6. 原培训证书(原件);
7.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