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技士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已参加临床检验技士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专科文凭考验保留时间为5年。
1.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专科文凭考试的通知,专科文凭考试合格的结果有效期为5年。
2. 在这5年中,可以凭借专科文凭的资格继续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或者报考相应专业的学位。
3. 如果该文凭资格有效期已过,需要重新进行考试或者转考其他文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