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老板也就是企业股东,企业盈利的钱就是应分配的股利,“老板用企业盈利的钱买寿险”实际上就是股利分配的一种事实。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个人所得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这部分所得的扣缴义务,第八条规定: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如何履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这条规定中所说的支付,其表现形式可以为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或者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支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向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股东分配股息、红利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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