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审计目标包括一般审计目标和个别审计目标。一般审计目标是进行相关项目审计时均应达到的目标;个别审计目标是按每个审计项目分别确定的目标,只适用于特定的审计项目,具体如下:审计具体目标包括哪些财务审计项目而言,一般审计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体合理性:记录或列报的金额在总体上的正确性程度。通常是指审计人员使用分析性复核方法或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后对被审计单位所记录或列报的金额在总体上的正确性程度所做的估计。
2. 真实性:记录或列报的金额是实际存在或发生的。(没多计)3.完整性:实际存在或发生的金额均已记录或列报。(没少计)4.权利和义务:记录或列报的金额确属本单位所有或所欠。
5. 计价正确性:记录或列报的金额经过正确的计量、计算与分摊。(金额没错)6.截止期正确性:各类业务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时间没错)7.过账和汇总正确性:记录或列报的金额经过正确的过账和汇总,勾稽关系正确。
8. 分类正确性:各类业务记录于恰当的账户,列报的金额经过恰当的分类和描述。(科目、报表项目没错)9.披露正确性: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记录的金额和有关的披露要求。
10. 合法性:记录的各类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目标解释审计目标是指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理想境界或最终结果,或者说是指审计活动的目的与要求。审计目标可分为审计总体目标和审计具体目标两个层次。审计总体目标就是被评价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具体目标是审计总体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审计总体目标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一一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规定: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是:(一)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二)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