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人。一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统筹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响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7、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