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普通食品,非必须标识不适宜人群。
1.针对新资源食品(现在叫新食品原料)需根据其批准公告要求标注不适宜人群,针对部分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需要标注不适宜人群。
2.特别提醒,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集意见稿)第六十四条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外。
3.食品标签不得标注定量食用、每日规定食用量以及适宜人群或者不适宜人群。虽然是征集意见稿,还没有正式发布,但依据该条款至少能看到立法趋势。
4.没有要求一定要标,但是如果添加了一些要求要标出不适宜人群的添加剂,就一定要标出来,如玛咖粉,新资源食品目录中,就要求标出每日的量和不适宜人群。
5.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该问题需要区分对待。
1、针对普通食品,非必须标识不适宜人群;
2、针对新资源食品(现在叫新食品原料)需根据其批准公告要求标注不适宜人群;
3、针对部分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需要标注不适宜人群。特别提醒,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集意见稿)第六十四条“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外,食品标签不得标注定量食用、每日规定食用量以及适宜人群或者不适宜人群。”虽然是征集意见稿,还没有正式发布,但依据该条款至少能看到立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