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主张“无为”,老子主张“不尚贤”、“使民无知、无欲”,设想要人们回到一种无矛盾的“无为”境界。老子崇尚“无为”,主张顺其自然,合乎天理,否定有神论。
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在权术上,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以“无为”为目的,而是以“有为”为目的。
因为根据之前提到的“道”,“无为”会转化为“有为”。这种思想的高明之处在于,虽然主观上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客观上却可以更好地实现利益。老子所说的“自然”不是类似于神的概念,万物的规律(道)由自然来指定,即是“道法自然”。有人误解了此处自然的意思。
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认为一切由道生出。关于道,《老子》有多种解释:其一,道的特征是“无状之状,无象之象”。
老子的“道论”,回答了宇宙运行法则、自然演化规律,也即他的宇宙观、自然观。
老子的“德论”,回答的是在“道论”的指导下的人生观、社会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