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情况具体如下:
1、正高级(1~4级)
1~4级分别对应特级主任护师,一级主任护师,二级主任护师,三级主任护师
2、副高级(5~7级)
5~7级分别对应一级副主任护师,二级副主任护师,三级副主任护师
3、中级(8~10级)
8~10级分别对应一级主管护师,二级主管护师,三级主管护师
4、助理级(11~12级)
11~12级分别对应一级护师,二级护师
5、员级(13级)
13级即为护士岗位。
根据以上等级来看,护士专业十级对应的就是三级主管护师
护士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是属于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中最低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岗位,每个级别中又多个等次,其中中级分为八级九级十级三个级别。护士身份属于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