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也称公办学校,相对私立学校而言。其基本定义是用纳税人的钱兴办的学校。由于纳税人所交的税款由政府机构管理,因此将“公办”与“政府”挂上了钩。其实这个“公”指的是“公众”,即全民掏钱办的学校。
公立学校不一定是国家办的学校。一个国家按职能和区域分有不同层级的管理机构,俗称“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又有省、市、地、县之分。这些层级都可以用所在地纳税人的钱办学,而这些钱分别出自不同财政支出。在中国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从不同财政经费里出钱办的学校冠名也不同,有“国立”、“省立”、“市立”、“县立”之分;而在美国,办学校不是联邦(国家级)这个层次上应该做的事,因而没有这方面的财政预算。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没有“国立”大学。
所以,答案是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另外,国家同时承认私立学校的学历——经政府相关机构批准办学的私立学校。
目前我国办学主体还是国家财政投入,《民办教育法》的实施,促进了办学多元化,为教育的大众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极大地方便了求学者多元选择。
从学校是否是公立学校,可以考察的几个指标是,建校资金的投入是地方各级财政乃至中央财经投入,教师和领导的配备均由政府统一调配,教职工的工资全由财政提供。以此推断,公立学校也就是国家办的学校。
公立学校是国家办的学校。由政府部门统一创建的,一切由政府部门督导和支出,公立学校的校舍由政府部门出资修善,教师经过层层筛选,考试显拔的,学生是统一招生的,管理人员是精挑细选的,财政支出是透明的,然尔私立学校就不同了,师生来缘不同,财政支出,管理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