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
性质:
1、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2、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两个因数,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3、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4、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定义 整数A能被整数B整除,A叫作B的倍数,B就叫做A的因数或约数, (在自然数的范围内)例:6÷2=3 ,1、2、3和6就是6的因数。 6的因数有:1和6,2和3。
10的因数有:1和10,2和5。
15的因数有:1和15,3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