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考科目的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含社会实践10分),但是最后的实际得分要将原始得分乘以相应的系数后得到。
具体计算方法为:先将选考的三门科目原始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分别按照100%、80%、60%的系数折算成最后的中考得分。所以三科折算后的实际满分为100分、80分、60分,举例如下:
实考80、80、80,实得:80分ⅹ100%+80分ⅹ80%+80分ⅹ60%=192分;
实考90、80、70,实得:90分ⅹ100%+80分ⅹ80%+70分ⅹ60%=196分;
如果不乘系数的话分数相同,现在相差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