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职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
2.近5年在地方(企业、行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一线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时间在24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指排名前三)了2项以上(含2项)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其研究成果已被企业(行业、政府)使用,效益良好,达到同行业中先进水平;
4.近5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指排名前三)2项以上(含2项)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企业(指省属以上国有企业或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立项的社会服务项目或横向研究项目并已结题,且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5.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指排名前三)2项以上(含2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学校使用,师生反响好;
6.近5年内指导学生(指排名第一)参加应用型学科竞赛(指面向具体生产设计、开发类的学科竞赛)先后2次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成绩或1次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