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称谓:一般写入户地派出所名称。
(二)引语:申请的意图,扼要叙述本申请书目的。
(三)正文: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入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
2、提出迁移户口的理由或原因。
3、迁移户口要求,一般指将何人由何处迁至何址。
(四)结束语
(五)落款(本人签名及日期)
申请书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没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迁移人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一、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到同意接你户口的村委会或社区打证明;
2、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区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
3、拿了准迁证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科打迁出证明;
4、最后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以及办理新的身份证。
二、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携带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以及和迁移事由有关的证明:
1、婚迁,携带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携带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携带相关部门出示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携带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准许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相关部门出示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应携带原户口登记机关出示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携带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携带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应携带原户口登记机关出示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户口迁入证明写法如下:
(一)称谓:一般写入户地派出所名称(二)引语:申请的意图,扼要叙述本申请书目的(三)正文: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入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
2、提出迁移户口的理由或原因。
3、迁移户口要求,一般指将何人由何处迁至何址。(四)结束语(五)落款(本人签名及日期)申请书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没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迁移人提出申请。